作者:曾诚
作为曾经的大学生之一,心理健康课是我和我的同学们堂而皇之轻视的课,从“抢后排”这个现象可以看出一二。逃课、玩手机、补专业课作业(作业多的童鞋们)、睡觉……这些还算是不错的做法,更过分的有大声聊天、打牌等现象,干扰或者说严重干扰课堂纪律。而轻视的原因呢?我看来有:1、非专业课;2、此课和心中以前受教育时的诸如劳动、思想品德等言之无物的课的映像重合;3、考核向来不难;4、从众,心里有法不责众的念头。貌似心理健康课开设的目的与实际的效果相去甚远。
失去了在心理健康课得到辅导和帮助的机会,一小部分有需要的学生如果够积极主动,会选择去学校的心理咨询中心。学校的心理咨询中心一般会招聘勤工俭学的学生作为接待员,负责预约、接待、档案管理的工作,可是,经常会遇到来访者和咨询师直接通电话、来访者人已经到了才知道咨询师取消了咨询、来访者的档案不知道到哪里去了等等在正规的心理咨询当中严厉禁止的状况,因为非心理咨询专业的学生根本不知道心理咨询的流程以及伦理规范,不知道有些细节会对咨询有直接影响。负责心理咨询中心的机构有两部分:学生工作处和学校的心理系。而作为学生工作处和学校心理系的老师,平时一般都有很多其他的事务,根本无暇顾及心理咨询中心的这些细节,而且作为免费获得咨询服务的学生,我们更多地是表示感谢,而非不满。
而这些心理咨询中心的咨询师一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有一部分是从社会上招聘的兼职咨询师,一部分是学校的心理学老师,一部分是学生工作处的老师,还有一部分是作为实习心理咨询师的心理系学生。与作为来访者的学生完全没有任何关联的只是那部分从社会上招来的兼职咨询师,而从心理咨询的效果来说,现实层面的利益关系和情感关系,可能会与咨询层面的情感关系相互污染。
一是对来访者的伤害,比如咨询师利用咨询当中的情感,使来访者在现实关系中提供某种好处。在学校里,让作为「学生」的来访者帮作为「老师」的咨询师在现实关系中做一些事(比如社团服务或者参与老师的研究),就有可能伤害来访者自身的权利。
二是对咨询师本人的伤害。最常见的,学校心理老师有时要想当一个称职的咨询师,就意味着不能在校长面前当一个好下属(你究竟是为学校利益还是来访者利益服务?)。
三是对他人的伤害。举个例子就能说清楚了:一位咨询师(兼老师)在咨询中听说来访者(兼学生)和自己的一位同事有身体关系,这位咨询师震惊之余,把这件事抖搂出来,伤害了同事的名誉和隐私。退一步说,即便咨询师选择保守这个秘密,他今后怎么和这位同事相处?——想一想就会觉得很别扭吧。
再来说下新生心理普查,在没有专业老师指导的情况下,在学校的系统里胡乱填了几百道题的答案,交差,由一群对心理测量并没有太多专业经验的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统计分析(专业的心理系老师不会有时间来做如此耗费精力的工作),超过某个分数的学生就被叫来访谈,而某些有说谎倾向或者随机作答的学生就这样被忽略掉了。
所以,从对学生的心理进行科学负责地评估开始,高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就失利了,心理健康课的形同虚设和心理咨询中心的步履维艰,更是高校自杀事件层出不穷的直接原因之一。如此,学校是否应该考虑转换下角色,让位于专业的机构,为学生纳入专业的心理测评服务以及心理咨询服务,而不是打着解决学生心理问题的旗号,其实只能提供一些浅层次的心理辅导服务。